ROHTO 樂敦
新V・樂敦眼藥水 13mL





TWD 115
商品貨號: 4987241100996
商品重量: 33g
商品介紹
隨著網路和手機電子郵件等IT操作的增加,人們眼睛的負擔也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有所改變。
長期以來深受大眾信賴的「新V・Rohto EX」,面向新時代變身為「新V・Rohto」,主要為應對各種眼睛症狀。
保留了“恰恰好的滴眼感受”,這款產品是符合21世紀的自信之作。
功能.效果
眼睛疲勞、預防眼疾(如游泳後、灰塵或汗水進入眼睛時)、結膜充血、眼睛模糊(如眼屎增多時)、眼睛發癢、眼瞼炎(眼瞼發炎)、紫外線或其他光線引起的眼炎(如雪盲),以及配戴硬式隱形眼鏡時的不適感。
用法.用量
每次1~3滴、每日5~6次。
過度使用可能會引起異常畏光或導致眼睛充血,因此請嚴格遵守用法與用量。
若給兒童使用,請在監護人的指導監督下進行。
請勿讓容器的瓶口接觸到眼睛、眼瞼或睫毛,以避免污染或異物進入(如眼屎或灰塵等)。混濁的液體請勿使用。
不要在佩戴軟式隱形眼鏡時使用此產品。
只限於滴眼使用。
成分.原料
成分 | 份量 |
泛醇 | 0.1% |
維生素B6 | 0.1% |
L-天門冬胺酸鉀鹽 | 1% |
硫酸甲酯新斯狄明 | 0.005% |
硫酸軟骨素鈉 | 0.1% |
甘草酸二鉀 | 0.1% |
氯苯那敏 | 0.01% |
鹽酸四氫唑啉 | 0.01% |
添加物:氨基己酸、氯化鈉、L-薄荷醇、D-樟腦、冰片、香葉醇、尤加利油、丙二醇、薄荷油、苯扎氯銨、氯丁醇、乙二胺四乙酸二鈉、吐溫80、硼酸、pH調節劑
諮詢事項
以下人群在使用前,請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正在接受醫生治療的人
曾對藥物等引發過敏症狀的人
有以下症狀的人
眼睛強烈疼痛曾被診斷患有以下疾病的人
青光眼
使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,可能是副作用,應立即停止使用,並攜帶此說明書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相關部位 | 症狀 |
皮膚 | 起疹・發紅、搔癢 |
眼睛 | 充血、搔癢、腫脹、刺痛 |
如果出現以下情況,請停止使用,並攜帶此說明書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眼睛模糊的症狀未見改善。
使用5~6天後,症狀仍未好轉。
保存與處理注意事項
請將產品密封存放在非陽光直射且涼爽的地方。為了保持產品品質,請勿將其放置在汽車內、暖氣設備附近或高溫場所(40℃以上)。
關閉瓶蓋時,請確保旋轉至聽到「卡嗒」聲。
請將產品存放在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。
請勿將產品轉移至其他容器中。(這可能導致誤用或品質變化)
請勿與他人共用此產品。
請勿使用超過有效期限(標示於外盒)的產品。即使在有效期限內,開封後也應儘快使用。
根據保存狀況,容器口或瓶蓋內側可能會出現成分結晶。此時,請使用乾淨的紗布輕輕擦拭後再使用。
請勿將其他物品放入容器內使用。
商品規格
商品條碼 | 4987241100996 |
內容量 | 13ml |
包裝重量 | 33g |
尺寸(寬×深×高) | 6.81cm × 2.21cm × 8cm |
製造商 | 樂敦製藥 |
品牌 | 樂敦製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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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介紹
隨著網路和手機電子郵件等IT操作的增加,人們眼睛的負擔也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有所改變。
長期以來深受大眾信賴的「新V・Rohto EX」,面向新時代變身為「新V・Rohto」,主要為應對各種眼睛症狀。
保留了“恰恰好的滴眼感受”,這款產品是符合21世紀的自信之作。
功能.效果
眼睛疲勞、預防眼疾(如游泳後、灰塵或汗水進入眼睛時)、結膜充血、眼睛模糊(如眼屎增多時)、眼睛發癢、眼瞼炎(眼瞼發炎)、紫外線或其他光線引起的眼炎(如雪盲),以及配戴硬式隱形眼鏡時的不適感。
用法.用量
每次1~3滴、每日5~6次。
過度使用可能會引起異常畏光或導致眼睛充血,因此請嚴格遵守用法與用量。
若給兒童使用,請在監護人的指導監督下進行。
請勿讓容器的瓶口接觸到眼睛、眼瞼或睫毛,以避免污染或異物進入(如眼屎或灰塵等)。混濁的液體請勿使用。
不要在佩戴軟式隱形眼鏡時使用此產品。
只限於滴眼使用。
成分.原料
成分 | 份量 |
泛醇 | 0.1% |
維生素B6 | 0.1% |
L-天門冬胺酸鉀鹽 | 1% |
硫酸甲酯新斯狄明 | 0.005% |
硫酸軟骨素鈉 | 0.1% |
甘草酸二鉀 | 0.1% |
氯苯那敏 | 0.01% |
鹽酸四氫唑啉 | 0.01% |
添加物:氨基己酸、氯化鈉、L-薄荷醇、D-樟腦、冰片、香葉醇、尤加利油、丙二醇、薄荷油、苯扎氯銨、氯丁醇、乙二胺四乙酸二鈉、吐溫80、硼酸、pH調節劑
諮詢事項
以下人群在使用前,請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正在接受醫生治療的人
曾對藥物等引發過敏症狀的人
有以下症狀的人
眼睛強烈疼痛曾被診斷患有以下疾病的人
青光眼
使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,可能是副作用,應立即停止使用,並攜帶此說明書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相關部位 | 症狀 |
皮膚 | 起疹・發紅、搔癢 |
眼睛 | 充血、搔癢、腫脹、刺痛 |
如果出現以下情況,請停止使用,並攜帶此說明書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眼睛模糊的症狀未見改善。
使用5~6天後,症狀仍未好轉。
保存與處理注意事項
請將產品密封存放在非陽光直射且涼爽的地方。為了保持產品品質,請勿將其放置在汽車內、暖氣設備附近或高溫場所(40℃以上)。
關閉瓶蓋時,請確保旋轉至聽到「卡嗒」聲。
請將產品存放在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。
請勿將產品轉移至其他容器中。(這可能導致誤用或品質變化)
請勿與他人共用此產品。
請勿使用超過有效期限(標示於外盒)的產品。即使在有效期限內,開封後也應儘快使用。
根據保存狀況,容器口或瓶蓋內側可能會出現成分結晶。此時,請使用乾淨的紗布輕輕擦拭後再使用。
請勿將其他物品放入容器內使用。
商品規格
商品條碼 | 4987241100996 |
內容量 | 13ml |
包裝重量 | 33g |
尺寸(寬×深×高) | 6.81cm × 2.21cm × 8cm |
製造商 | 樂敦製藥 |
品牌 | 樂敦製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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